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跑出”新速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我市被列为全国16个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围绕“力求时间最短、手续最简、申报最便捷、监管更有力”,我市起草了《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送审稿)》(以下称《试点方案》)及配套工作推进方案。该方案按规定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并予以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审核意见中指出:“试点方案和推进方案同步制定,设置双组长制,突出明确每项工作的可检验成果,值得各地借鉴;工程质量保险的做法对规范建筑市场很重要,值得学习。”

  自我诊断 把准项目审批现状症结

  “在工作的第一阶段,我们首先进行自我‘诊断’,分阶段、分类型、分区域,对2015年以来取得施工许可的110个建设项目问卷调查,直面问题。”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查显示,从办理用地手续到取得施工许可全流程实际用时(企业准备审批资料用时加审批用时)最长361个工作日(以下简称日),最短46日,平均219日。

  经分析,造成办理时间长的主要原因包括监管方式转变不到位——建设项目审批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观念尚未彻底转变,习惯性采用增设审批要件环节的方式进行“把关”,导致建设项目审批要件“搭车”问题;施工许可核发阶段,清理出农民工工资手续等10项“捆绑”要件。流程环节优化不到位——建设项目实施并联审批,从用地手续到施工许可核发共涉及6大环节、23个部门和单位的审批,办事环节长、审批事项多、涉及部门广,各环节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审批、互为前置要件等问题。政务服务提升不到位——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滞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和功能未充分发挥,政务服务模式仍以“群众跑腿”为主。同时,缺乏专业审查服务,部分专业性较强、审查标准相对复杂的环节,反复退件修改。体制机制建设不到位——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下放权限标准各不相同,导致同一项目在各审批环节由不同管理层级办理,出现“一些审批在省上、一些许可在市上,还有一些审查在区上”的现象,企业上下跑路。

  多措并举 “六个一”理清改革思路

  摸清问题之后,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旋即有针对性地研究“设计图纸”,会同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等部门组建专班,赴厦门调研“取经”,随机开始起草我市试点方案。经10余次专题研究,30多个市级部门共同研讨,易稿32次,按照100余条修改建议完善后,制定了我市试点方案,分类绘制了审批流程图,并梳理出审批事项48项,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事项30项,涉及需要调整的法律法规规章事项35项,于今年6月30日按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并“零问题”通过。

  “我们秉承‘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理念,明确‘六个一’措施,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工作。”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六个一”具体包括“一个目标”统领,把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改革的根本,按照国务院要求,细化时间表、分解流程图,确保审批要件、环节、时间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一半。“一张蓝图”统筹,完善“多规合一”信息数据平台,统筹各类规划数据和建设条件,完善项目策划生成规则,落实建设条件要求,做到项目策划全类型覆盖、全过程监管。“一个系统”优化,整合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资源,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一个窗口”服务,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段办理、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出件”的服务新模式,实行项目审批全程跟踪督办,逐步构建项目“BIM”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一张表单”整合,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工作模式,每个审批阶段项目业主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部门通过内部协同,共享申报材料、互认审批结果。

  此外,还有“一套机制”托底,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打出部门协作“组合拳”,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

  继续发力 明年再缩短30个工作日

  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零问题”通过的《试点方案》有哪些亮点?“《试点方案》通过创新思路,实现了高效审批。”据介绍,《试点方案》首先创新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探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责任保险;其次构建以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为标准的改革成果评测机制,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审批服务进行系统评估,测评群众满意度;同时优化咨询服务、建立“1+4”审批咨询服务机制;还鼓励开展专业化全程代办服务;实施基坑、地下室和地上部分“三段式”办理施工许可。通过探索创新,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审批和管理体系。

  此次《试点方案》也体现了改革审批管理全覆盖。“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基本涵盖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覆盖各部门和市、区(市)县、乡镇(街道)各层级;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同时强化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到简政放权与强化监管同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联合惩戒,特别针对取消调整的审批事项和要件。

  谈到下一步工作,作为牵头单位的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是全面落实总体方案。在细化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协助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继续做好总体方案的细化完善工作。同时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完善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施工图审查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做好“一个窗口”的整合,“一个系统”的联通和“一张表单”的梳理等工作,按时完成总体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

  其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细化实施阶段,在全市46项改革工作任务中,涉及我委的共33项,对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改革力度大。下一步,我委将以解决流程再造、多图联审、联合验收、证后监管等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优化审批流程环节,精简事项要件材料,完善阶段审批系统,实现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时限的压减和审批效能的提升,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此外,还将加强业务培训。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责任保险制度等创新举措,力争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成都经验。

  “2018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全流程总用时控制在120个工作日以内;力争2019年6月底前进一步优化提升至90个工作日以内。”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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