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监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川建质安函〔2022〕1512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核查省内1008家工程监理企业,共计2903项资质。经核查,成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56家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不符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要求,存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不足、业务转型后未及时办理资质注销手续等情况。行业统计报表显示,有部分企业长期未开展业务。
二、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23条规定,对成都程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56家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自发文之日起限期3个月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三、工作要求
各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等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对标自查整改,对因人员流动影响企业资质达标的情况及时纠正。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监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工程监理企业市场和现场行为,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