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质安监协﹝2019﹞8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切实贯彻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树立“以用户为关注焦点、用户满意是质量最高标准”的质量观,促进企业以用户为导向,追求卓越,提高用户满意程度,使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阶段,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将继续深入开展四川省建设工程系统“用户满意”企业、工程和服务的争创活动。现将2018年度省建设工程系统用户满意企业、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及用户满意服务申报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户满意测评条件
1、用户满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质量第一”和用户满意为质量最高标准的理念,积极开展“用户满意工程”、“质量效益型企业”和“讲诚信、反欺诈”活动,企业在社会、市场和用户中有良好的声誉;
(2)认真贯彻国家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为用户提供满意的工程和技术服务,用户服务体系健全;
(3)严格执行国家“三包”及本行业服务标准的规定,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定期走访用户,积极开展用户监督、评价、咨询服务活动;
(4)工程、服务在各级质量管理监督抽查中合格,在近两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5)近三年内企业的重要建筑工程(两个及其以上)或主要服务项目已获得用户满意称号。
(6)用户满意企业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应进行复评。
2、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或行业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包括土建、 设备安装和装饰)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必须是经竣工验收合格、已备案且使用半年以上的工程。
(2)规模要求:建筑工程面积应在4000m2以上,市政工程、路、桥、电站及安装等能形成独立功能、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3)住宅工程入住率应在40%以上,其中住宅小区总体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环保要求,公共设施配套且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
3、用户满意服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服务质量体系标准健全并稳定有效运行;
(2)服务标准及规范满足用户需求,具有特色,服务承诺兑现,诚信度高,并有一定的用户市场;
(3)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4)认真、及时处理用户投诉,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5)设计、监理、咨询、检测等单位可申报用户满意服务。
(6)用户满意服务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应进行复评。
4、申报四川省用户满意称号、全国用户满意称号的企业、建筑工程及服务由本协会按省用户委员会、全国用户委员会的要求择优推荐。
二、测评、评价与评审
1、用户满意称号测评工作,坚持企事业单位自愿测评的原则,由会员单位直接向本协会申报。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附后),申报时间为本年1月至11月。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由协会用户工作部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对象(企业、建筑工程或服务)按《用户满意度测评规范》及评价实施办法(附后)进行用户满意度指数测评,作为评定“用户满意”称号的基本依据。
2、经测评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用户满意企业、建筑工程及服务条件的企业由四川省建设工程用户委员会审定,对审定通过的企业和项目发文与予公布,文件刊登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网站上和《四川工程质量安全》杂志上。
3、用户满意企业(服务)称号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4、名额安排:用户满意企业10个、用户满意建筑工程80个、用户满意服务5个。
5、申报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6、此通知及附件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网 址:http://www.cqssa.org.cn
7、联系人:杨 彪 王 月
联系电话:028-85083861
通讯地址:成都高升桥南街11号省质监总站7楼
邮 编:610041
特此通知
附件: 川建质安监协〔2019〕8号附件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