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四川省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5年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对标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牢牢抓住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这一历史发展机遇,担当使命、接续奋斗,在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力量。
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
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以《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为统领,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省域城镇体系,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城市群竞相发展,成都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不断培育壮大,新增宜宾、自贡、达州3个百万人口大城市,初步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由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8个中等城市、138个小城市和1978个小城镇构成的现代城镇体系。城市建成区面积4487平方公里、增长24%。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55%、38%,较“十二五”末(下同)分别提高7.3个、7.4个百分点,年均增长近1.5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累计促进560余万农业人口市民化。
脱贫攻坚农房建设圆满收官
一是坚决扛起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政治责任,累计投入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63.3亿元,完成四类重点人群农村危房改造94.7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4万户(含藏区新居、彝家新寨),排查整治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6.9万个,全省188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已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是坚持把凉山州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农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全省力量对口支援11个深度贫困县,创新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巡检机制,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凉山州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项目在2020年6月30日前实现全面竣工,啃下了全省乃至全国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最后的“硬骨头”。
三是定点帮扶甘孜州得荣县成效显著,牵头形成“部门+高校+医院+国企”的立体帮扶格局,助力得荣县于2019年实现高质量脱贫,定点联系的俄木学村、扎格村分别被评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甘孜州最美村寨”。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一是紧盯污水和垃圾处理短板,先后实施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省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年底,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81万立方米/日、增长52.6%;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6.3%、91.1%,分别提高7.8个、20.6个百分点;除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以下简称“三州”)外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47132吨/日、增长47.5%,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从无到有达到2970吨/日,焚烧处理比例达54.3%、提高24.5个百分点,自贡、泸州等地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97.5%,分别提高3个、15.4个百分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先通过国家10部委验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1.9%的行政村,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1604处、销号率99%。
二是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排查发现的105个城市黑臭水体已整治完工104个、完工率99%,德阳、内江、南充成功入选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三是加强城市扬尘防治,建成省级城市扬尘防治数字化管理平台,构建形成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的政策和标准体系,城市、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74%、69%。
四是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问题、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均按时序进度加快推进。
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一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通过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定土地供应规模和节奏、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化解处置“问题楼盘”等系列“组合拳”,推行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分类调控,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编制实施首个省级住房发展规划——《四川省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为引领住房健康发展、稳定社会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1平方米。
三是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共有产权住房为补充的“2+X”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保障网越织越密,25.7%的城镇常住人口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实施棚户区改造109.1万套,330万人实现“出棚入楼”,在全国率先实施货币化安置,实现了消化房地产库存和满足群众多样需求的共赢。公租房已基本实现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并覆盖到非户籍常住人口,在保家庭达63.9万户。率先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30多万进城农民工等新市民受益。实施“两清单、两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现人—房精准匹配、享受保障进出有序、保障资源公平善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9300个、惠及群众104万户。全面完成“8·8”九寨沟地震城乡住房维修加固工作。
四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作用,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4700亿元,提取3000亿元、贷款2700亿元,支持住房消费5010亿元,上缴各级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8亿元,率先实现跨省域住房公积金信息数据共享。
城市功能与品质大幅提升
遵循“一尊重、五统筹”的城市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城市建设补短板、提品质,大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城市“双修”、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及生态环境建设,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宜居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城市(含县城)道路长度3万公里,道路面积6.5亿平方米、增长60%,人均道路面积16.5平方米、增长32.1%,成都市轨道交通建成运营里程558公里,居全国第四,客流强度居全国第五。
二是着力增强城市建设韧性。排水管网长度5.2万公里、增长57.6%,建成海绵城市面积653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1%,完成城市重要易涝点整治440个,经受住了多轮强降雨考验;加强地下管线规范化管理,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148.5公里,“马路拉链”问题逐步减少;完善落实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管理制度,有效提升抵御地震灾害能力。
三是强化供水供气保障。城市、县城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6.1%、92%,城市(含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93.8%,分别增长3个、5.9个、7.3个百分点。
四是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现有国家园林城市(县城、镇)28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镇)67个,城市生态修复“双百工程”竣工项目143个、建设规模约1.5万公顷,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平方米、增长24.6%,绿地率36.9%、增长3.3个百分点,绿化覆盖率41.9%、增长4.3个百分点;成都市高标准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实践案例入选联合国《中国人类发展报告特别版》;“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累计新(改)建公共厕所17946座、农村户厕217.2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成都、德阳、广元3个国家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均达到36%以上;牵头排查整治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问题12819个。
五是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基本实现8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全覆盖,共划定历史文化街区101片,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确定历史建筑1139处。
村镇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深入实施“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由300个拓展至600个,累计完成市政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超1500亿元,完成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投资超3000亿元,引领带动全省小城镇“9+N”公共设施配套不断完善,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不断增强,为深化推进全省中心镇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在全国率先出台《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创新建立省级农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机制,配套完善农房建设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开工改造农村土坯房192.8万户,建成一批具有乡土特色、造价合理、节能环保的现代夯土农房和装配式农房,全省农房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三是加大村镇传统文化保护力度,出台《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达到3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总数达到333个,分别新增7个和249个,甘孜州被评为全国首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
建筑业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一是持续巩固支柱产业地位。实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步走”战略,出台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20条措施,以创新引领建筑业改革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建筑业经济技术指标排名全国第五、西部第一,在全省树立并稳固了支柱产业地位。“十三五”期间,预计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64400亿元,增长80%,年均增长12.4%,省外建筑业完成产值12551亿元,年均增长9.7%;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6983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连续保持在7.5%以上。
二是积极推行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智慧建造。全域居住建筑执行65%的节能标准,截至2019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亿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3亿平方米,建成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52家、建成装配式混凝土生产基地23家,现有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个、产业基地12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2家。
三是大力培育骨干企业。现有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30家、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825家、勘察设计甲级企业420家,分别新增18家、321家、174家;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10家。
四是加强人才和科技支撑。建成国家级产业工人队伍培育示范基地1个、省级示范基地5个,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充实壮大,建筑业从业人员突破500万人,其中农村转移劳动力占80%;107项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通过验收,认定工程建设省级工法2830项。
五是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24项,从源头上规范行业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程项目监督到位率、工程质量合格率、重大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100%;天府国际机场、成都博物馆、成都地铁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高质量建成并投入使用,有19个工程获“鲁班奖”,56个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改革活力加速释放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由856项精简为507项,取消了园林绿化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及从业资格认定等一批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大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精简力度,企业资质审批、职(执)业资格认定等高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企业资质审批逐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电子化审查,工程建设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
三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建成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并与国家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形成全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平均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四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省市县三级完成城管领域机构综合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处级以上城管干部轮训等重点改革任务,21个市(州)、118个县(市、区)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全省城管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普遍提高,行为更加规范,服务意识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是川渝两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合作迈出坚实步伐,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部门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初步实现川渝两地房地产项目和房源信息共享、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住房保障一体化发展、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共享和资格互认,组建成立川渝建设职教联盟。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体布局,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查处了王卫南、李大军、黄兴华等一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充分彰显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决心,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二是抓好政风行风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协会专项整治、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房地产领域乱点乱象整治、资质审批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等系列活动,重拳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行业乱点乱象,进一步织密扎牢行业监管制度笼子,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6年保持上升态势。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新制定和修订省级法规规章10部,构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法规规章体系;“七五”普法取得良好成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纠纷案件逐年减少,诉讼败诉或复议被纠错率大幅降低。
今年年初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广大企业和45万物业服务人员、20万环卫工人迅速响应、主动应战,率先启动社会源废弃口罩收运处置,严密做好物业小区和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城市供排水、燃气、环卫等正常运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进入常态化防控后,我们积极稳妥推进复工复产,想方设法助力经济复苏。先后出台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15条措施、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12条措施,连续3次延长企业资质有效期至2021年年底,着力为企业纾难解困;出台优化城市管理服务、引导户外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时为餐饮百货、流动商贩等小店经济“解困松绑”;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对6413家企业实行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涉及缴存职工62.4万人、金额12.8亿元;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环卫工人等保障对象实行减免租金或两倍发放租赁补贴政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为夺取全省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埋头苦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四川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紧扣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着力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统筹谋划与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