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商请推荐全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函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
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队伍建设,推动职称评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职称评审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有关单位商请推荐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职责
经批准入库的评委会专家参与市场技术监督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每年度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活动,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二、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根据《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市监规发〔2022〕4号)设置的职称子专业和当前专家库成员组成情况,重点推荐从事计量测试、危险化学品鉴定、食品质量检验检查、特种设备检验、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等方向的技术专家。之前已推荐入库的专家人选,不再重复推荐。
三、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身体健康,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天府峨嵋领军人才、天府青城领军人才等行业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最高不超过65周岁;
(四)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规定;
(五)市场技术监督工程高评委专家须具有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正高级技术工作3年以上。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中评委专家须具有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工作4年以上。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天府峨嵋领军人才、天府青城领军人才等行业领军人才优先考虑;
(六)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重点科研任务;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适当推荐一定数量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专业技术能力突出、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八)取得职称但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干部,原则上不进入专家库。
四、遴选程序和方式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平等竞争”的原则,通过自愿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审批的程序,采取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资格条件推荐合适人选,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确保人选质量。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材料真实性把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审查合格的,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人选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函,说明人选推荐审核情况、现实表现等,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分别符合高、中级入库专家条件的同一专家,可同时推荐作为市场技术监督工程高、中级职称评审专家。
(四)市场技术监督工程高评委专家申报信息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并审核,专家名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入库。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中评委专家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后入库。
五、推荐材料要求
(一)单位推荐函、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审查意见、《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1)、《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各一份。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专业领域择优推荐专家不超过5名。
(二)所有复印材料需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注明审查人及审查日期),未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库人选资格并暂停所在部门、单位的入库专家推荐资格。
六、报送要求
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书面材料,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报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同时报送《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付荣雪
联系电话:028-86607529
电子邮箱:444293076@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二巷4号
邮编:610061
附件:1.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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