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各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及扬尘治理标准提高后增加的费用投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川建发〔2018〕8号)、《四川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系统治理2018-2020年工作方案》(川建发〔2018〕9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及扬尘防治标准提高后增加的费用投入等情况进行调研,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随机选择不少于30个在建工程(工程类别不少于5个。其中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不少于15个)如实填写《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调查表》(见附件);
二、相关工程项目要安排造价专业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如实填写调查内容,确保所填报数据真实、全面、完整,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三、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收集完整的资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杰 杨磊
联系电话:省质安总站028-85080802
省造价总站028-83337070
报送邮箱:jlk028@sina.com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