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建协安机〔2023〕1号)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2023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报项目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的全过程,始终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及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的各项条款。
(二)申报项目施工中,未发生国务院规定的一般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申报项目所在企业在本年度和上一年度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2)工业、交通、水利工程的大中型项目;(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五)申报项目应为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70%以上的在建工程。
二、申报资料
(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请表》原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安全总监任职文件;
(五)企业组织活动经验,字数2000字以内;
(六)申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与创新的情况介绍,字数2000字以内,突出亮点和创新点;
(七)申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亮点PPT(U盘报送);
(八)反映申报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5分钟视频材料(U盘报送:①企业及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经验介绍1分钟;②项目安全生产标化、安全管理亮点及绿色施工、智慧化等具体做法展示,反映具体施工过程工序3分钟;③项目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效果、项目实景效果展示1分钟)。
以上申报资料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方式报送(普通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项目申报资料无论推荐与否均不退回。
三、其他事项
(一)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为保证推荐工作如期完成,请各会员单位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电子版申报资料报电子邮箱:21133732@QQ.com,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资料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安全分会,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赛艳、薛石亮,联系电话:028—85070372。
四、纪律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当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该申报资料作废,并在两年内不予受理其企业在全国范围进行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申报。
(二)组织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的申报、推荐等工作的相关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2023年6月5日